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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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東莞市馨雅皮具有限公司
發表時間:2014-11-15
一、有形貿易(Visible Trade)
有形貿易是“無形貿易”的對稱,指商品的進出口貿易。由于商口是可以看得見的有形實物,故商品的進出口被稱為有形進出口,即有形貿易。國際貿易中的有形商品種類繁多,為便于統計,聯合國秘書處于1950年起草了“聯合國國際貿易標準分類”,分別在1960年和1974年進行了修訂。在1974年的修訂本里,把國際貿易商品共分為10大類、63章、233組、786個分組和1924個基本項目。這10類商品分別為: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(0);飲料及煙類(1);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(2);礦物燃料、潤滑油及有關原料(3);動植物油脂及油脂(4);未列名化學品及有關產品(5);主要按原料分類的制成品(6);機械及運輸設備(7);雜項制品(8);沒有分類的基他商品(9)。在國際貿易中,一般把0到4類商品稱為初級產品,把5到8類商品稱為制成品。
二、無形貿易(Invisible Trade)
無形貿易是“有形貿易”的對稱,指勞務或其他非實物商品的進出口而發生的收入與支出。主要包括:
1. 和商品進出口有關的一切從屬費用的收支,如運輸費、保險費、商品加工費、裝卸費等;
2. 和商品進出口無關的其他收支,如國際旅游費用、外交人員費用、僑民匯款、使用專利特許權的費用、國外投資匯回的股息和紅利、公司或個人在國外服務的收支等。以上各項中的收入,稱為“無形出口”;以上各項中的支出,稱為“無形進口”。
有形貿易因要結關,故其金額顯示在一國的海關統計上;無形貿易不經過海關辦理手續,其金額不反映在海關統計上,但顯示在一國國際收支表上。